奧燦控股有限公司
認證資料 Certification Data
奧燦控股有限公司
- 聯系人:王經理
- 所在行業:服務-商務服務-知識產權
- 經營模式:服務商
- 主營產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區(柏堰科技園)香樟大道188號國信大廈11樓。
- 供應產品:33
安徽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申報條件
發布時間:2021-05-10
一、推薦申報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
(二)符合社 會 主 義核心價值觀,對增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有積極作用。
(三)體現中華民族優 秀傳統文化,具有重大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
(四)體現安徽文化多樣性與創造力,在本行政區域內得到民眾廣泛認同并具有較大影響。
(五)制定有具體可行的保護措施和保護規劃,保護工作富有成效。
各市(省直管縣)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從2021年3月31日前列入市(省直管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 錄的項目中遴選推薦,且推薦申報項目數量不多于市(省直管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總數的20%。各省直有關單位推薦項目數量不多于1項。同等條件下,要關注體現大眾實踐、覆蓋面廣、民眾參與度高、助力鄉村振興和文旅融合發展的項目。
二、推薦申報程序
各市(省直管縣)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進行篩選、論證、評審,提出擬推薦項目名 單,經市(省直管縣)級人 民 政 府同意后報送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直有關單位推薦申報項目,經專家論證并報主管部門同意后,直接報送省文化和旅游廳。
三、推薦申報材料
(一)推薦申報函。各市(省直管縣)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對推薦申報工作總體情況進行說明,并附推薦申報項目清單(附件1)、市(省直管縣)級人民政 府同意申報的文件、推薦申報項目已列入市(省直管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 錄文件復印件。
(二)推薦申報書(附件2)。包括項目基本信息、建議保護單位、項目保護計劃、傳承人、傳承群體同意申報及參與保護工作聲明書、專家評審委 員會論證意見、市(省直管縣)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審核意見、授權書等。
(三)推薦申報視頻、圖片等輔助材料(附件3)。推薦申報材料電子版(含簽章部分)請于2021年8月31日前以U盤形式報送省非遺保護中心初審,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改。
初審通過后提交正式材料,紙質版一式2份(均為原件),以A4紙印制,按順序裝訂成冊,與電子版材料(以U盤形式)一同寄送至省非遺保護中心,材料報送截至時間為2021年9月30日(以寄出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