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燦控股有限公司
認證資料 Certification Data
奧燦控股有限公司
- 聯系人:王經理
- 所在行業:服務-商務服務-知識產權
- 經營模式:服務商
- 主營產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區(柏堰科技園)香樟大道188號國信大廈11樓。
- 供應產品:33
巢湖市質量獎申報時間及申報材料
發布時間:2021-09-18申報條件:
(一)申報質量獎的企業(以下簡稱申報企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在巢湖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納稅地為巢湖市,畝均稅收及稅收總額達到相關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合法進行生產經營等業務活動3年以上;
2.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已通過GB/T1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管理體系認證;
3.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經營規模、實現稅收、總資產貢獻率等在上年度位居省、合肥市內同行業前列,具有顯著質量、經濟和社會效益,近3年未發生經營虧損;
4.自主創新能力強,實施標準化戰略和品牌戰略,企業文化突出,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效果明顯,大力開展資源節約型、質量效益型、技術創新型企業建設;
5.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6.獲得市級以上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授予的相關質量榮譽;
7.獲得鄉鎮人 民 政 府、街道辦事處、管委會或市政 府行業主管部門推薦。
(二)申報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評審申請:
1.不符合國家產業、環保、質量等方面政策;
2.未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
3.近3年內有質量、安全、環保、公共衛生、勞動保險等重大責任事故的;
4.近3年內在監督抽查或監督檢查中,其產品、工程或服務被發現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因組織責任導致較大質量問題有效投 訴的;
5.近3年內存在涉稅違法違規行為;
6.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由申報表、組織概述、自評報告及實證材料組成。
1.申報表:申報企業如實、完整填寫《巢湖市政 府 質量獎企業申報表》;
2.組織概述:內容根據GB/Z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附錄B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000字;
3.自評報告:詳細說明導入卓越績效管理的時間、過程、做法、成效和經驗(單獨成篇);對照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具體要求,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用數據和事實撰寫評價說明,可以使用圖表。字數不超過50000字;
4.實證材料:凡在申報表、自評報告中涉及的,需提供證 明性材料,包括企業基本信息資 料,與申報表中內容有關的材料,反映企業管理水平和經營業績的材料,企業認為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具體清單見附件要求。
申報流程:
(一)申報。申報企業應于2021年7月25日前將企業申報意向表(附件1)報市政 府質量獎評審委 員會辦公室(設在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與認證監管科,以下簡稱評審辦)。
各申報企業如實填寫、制作《巢湖市政 府質量獎申報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裝訂成冊(含實證材料)、電子U盤(含所有材料)一份,實證材料需要準備原件以備核查。
(二)推薦。申報企業應將完整的申報材料經由所在鄉鎮人 民 政 府、街道辦事處、居巢經開區管委會或市行業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后,于2021年8月25日前報至評審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