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燦控股有限公司
認證資料 Certification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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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人:王經理
- 所在行業:服務-商務服務-知識產權
- 經營模式:服務商
- 主營產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區(柏堰科技園)香樟大道188號國信大廈11樓。
- 供應產品:33
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申報條件
發布時間:2021-08-13一、申報和推薦條件 省級示范平臺認定根據平臺在建設水平、服務能力、服務績效等方面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分三星、四星、五 x等3個等級。省示范平臺原則上遵循三星、四星、五 星逐級晉升原則,符合條件的可跨星晉升。申報單位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選擇申報相應星級。 1、申報單位必須是符合《省認定辦法》規定,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技術、創業、融 資、培訓等服務的獨立法人。 2、按照有效期3年要求,《關于公布2018年度江蘇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 單的通知》(蘇工信服建〔2019〕332號)中認定的平臺,需要按《省認定辦法》重新申報認定。但上述平臺中,2022年仍處于有效期的國家示范平臺無需申報,可在國家示范平臺有效期后一年申報省示范平臺認定。 3、2021年處于國家示范平臺有效期后一年且省示范平臺已經到期的平臺,需重新申報認定。 4、獲得國家、省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簡稱“示范基地”)認定且非省級示范平臺的單位,原則上不得新申報省級示范平臺認定,今年申報且被認定為省級示范平臺的單位原則上不得再新申報示范基地認定。(示范平臺適合具有開放性和資源共享特征、為全社會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的單位申報;示范基地適合為中小微企業提供生產經營場所、主要圍繞上述場所內引進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的單位申報。) ? 二、申報程序 符合條件的單位可自愿申請,經縣(市、區)工信部門初審,由各設區市工信部門審核匯總后向省工信廳推薦。省屬單位經主管單位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表》(附件2)審核蓋章后,行文向省工信廳直接申報。 省工信廳根據申報情況組織專家評審和實地抽查,按照擇優原則確定省級示范平臺。省級示范平臺實施動態管理,有效期三年,起止期為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有關工作要求 1、省級示范平臺申報實行紙質材料和網上同時申報,須提供完整的申報和推薦材料(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