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燦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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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人:王經理
- 所在行業:服務-商務服務-知識產權
- 經營模式:服務商
- 主營產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區(柏堰科技園)香樟大道188號國信大廈11樓。
- 供應產品:33
安徽省技術合同定登記條件費用
發布時間:2021-07-28
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條件:
1.我省技術合同原則上實行買方登記,但輸出到省外的技術合同由賣方登記。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須通過“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以下簡稱:認定登記系統)線上辦 理。
2.市、縣(區)科技行政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技術合同登記機構(以下簡稱:登記機構),具體負責辦 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工作。
3.設立的登記機構由所在設區市科技行政部門統一向省科技廳備案。技術合同登記人員(以下簡稱:登記人員)須持有中國技術市場管理促進中心頒發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員證書”。登記機構無登記人員不得辦 理技術合同的認定登記。
4.技術合同的買方或賣方首次在認定登記系統中注冊時,須上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掃描件。在認定登記系統中提交的技術合同信息須與書面技術合同文本保持一致,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有效期內。買方或賣方對其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及相關資
料真實性負責。
5.登記機構負責本區域內用戶注冊信息審核、管理和注銷;依據《技術合同認定規則》(國科發政字〔2001〕253號)有關規定,對申請認定登記合同的網上信息與書面信息的一致性、是否屬于技術合同進行審核,對技術合同進行分類認定登記,核定技術性收入金額。
6.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認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認定登記事項,對符合認定登記條件的技術合同,向當事人頒發《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 明》,并在該證 明和技術合同原件上需加蓋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專用章和登記人員制式印章,在合同原件上注明登記號。
7.省科技廳授權有關直屬機構負責審核全省技術合同變更工作,認定登記全省涉外吸納技術合同,依據申請復核涉稅技術合同。委托有關直屬機構負責對全省技術合同登記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第九條 登記機構和登記人員應當保守技術合同的技術和商業秘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泄露技術合同約定的秘密,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 律 責 任。
8.我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工作為免收費行政事項,登記機構和登記人員在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過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9.省科技廳對登記機構進行業務評估,對業績突出的登記機構和登記人員予以通報激勵;對存在管理混亂、統計失實、違規登記等情形的視情節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