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燦控股有限公司
認證資料 Certification Data
奧燦控股有限公司
- 聯系人:王經理
- 所在行業:服務-商務服務-知識產權
- 經營模式:服務商
- 主營產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區(柏堰科技園)香樟大道188號國信大廈11樓。
- 供應產品:33
滁州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范圍和補助費用
發布時間:2021-07-27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2017年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清單見附件1。企業所提供的附件證 明材料須對照《認定辦法》中高企認定的8項條件。
申報程序: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網上申報和受理等環節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服務,實行業務辦 理“不見面”。相關紙質材料可待疫情結束后延遲提交。
(一)企業自我評價
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有關注意事項:
(一)申報企業。申報企業須是法人企業,所提供的財務報表不應含下屬法人企業的合并報表,其他資 料也不含下屬法人企業的相關材料。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在申報范圍內。
(二)知識產權。企業申報的知識產權權屬人須為申報企業。企業通過受讓、受贈、并購方式獲得的知識產權,須提供相關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 明,其有效期須覆蓋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且須詳述與企業研發、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聯性。在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企業申報所使用的知識產權須保持有效且不發生所有權變更。
(三)研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企業所申報的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技術領域須對應到《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的后一級目錄,并在研究開發項目和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情況表中說明。
(四)中介機構。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規定的相關財務指標,據實出具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對企業的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情況及相關編制說明發表明確的意見,并須在“省系統”登錄上傳符合《認定指引》中相關規定的證 明材料掃描件和中介機構承諾書。
(五)申報材料。申報企業須在“省系統”填報資 料并上傳相關附件證 明材料,同時須報送紙質材料。“國家高企工作網”和“省系統”上信息須與紙質材料信息一致。企業申報材料須完整,數據須真實,否則不予受理。申請書須通過“國家高企工作網”打印,條形碼完整;申請書不可缺項、少項,各類指標、數據前后表述一致,如不一致須提供文字說明并加蓋企業公章;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和近三年財務會計報告須由中介機構加蓋騎縫章或每頁蓋章;紙質材料按附件1順序膠版裝訂并標注頁碼,書脊注明企業名稱。
申報補助: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市財政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連續認定的企業,每兩次通過認定(首次認定的企業從第二次開始計算),市財政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