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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人:王經理
- 所在行業:服務-商務服務-知識產權
- 經營模式:服務商
- 主營產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區(柏堰科技園)香樟大道188號國信大廈11樓。
- 供應產品:33
安徽省科學技術獎申請條件費用
發布時間:2021-07-23科學技術獎條件:
1、重大科技成就獎的候選人,應是國家科技獎二等獎及以上或省科技獎一等獎項目的第 一完成人。
2、自然科學類項目:主要完成人必須是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主要作者(或是主要學術思想的提出者)。論文專著僅署名國外單位的,不得列為代表性論文專著;論文專著署名同時包含國內、國外單位,且第 一單位(標號為1的單位)為國外單位的,須在附件提交國際合作證 明;我省學者為非通訊作者的,通訊作者應當提供同意報獎的知情證 明;兩個及以上完成人聯合報獎的,第 一完成人應當提供合作關系說明并承諾簽名。
3、科學技術進步類項目:主要完成單位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兩個及以上完成人聯合報獎的,第 一完成人應當提供合作關系說明并承諾簽名;兩個及以上單位聯合報獎的,應提供單位合作證 明。列入主要完成人名 單的完成人應實際參與項目研究,并取得相應研究成果。
4、技術合作類項目:候選人(候選組織)應是在與安徽科學技術合作中對我省科學技術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的境外人員(組織)。生產、經營、招商引資、貿易往來等不在該獎范圍之內。
5、自然科學類項目提供的主要論文論著應當于2017年1月1日前公開發表;科學技術進步類項目應當于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體技術應用。列入國家或省部以上計劃、基 金支持的項目,應當在項目整體驗收通過后推薦。
6、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為一個推薦項目的完成人參加省科技獎評審。
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采用單位推薦和專 家 推薦兩種方式。各推薦單位在省獎勵辦下達的限額范圍內限額推薦。2名專家聯名可推薦1項省科技獎,每名專家當年推薦限額不超過1項,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領域范圍內進行推薦,本通知所稱專家是指:
(1)中 國 科 學院院士、中國 工 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2)2000年(含)以后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含創新團隊)及以上的第 一完成人;
(3)2000年(含)以后安徽省科學技術獎重大科技成就獎獲得者;
(4)2000年(含)以后安徽省科學技術獎自然科學類、科學技術進步類一等獎的第 一完成人。
(二)推薦限額
1、重大科技成就獎
每個推薦單位限推薦1人。所推薦候選人須為在科學技術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中,創造巨大經濟、社會效益或者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的人員。
2、自然科學、科學技術進步和技術合作類獎項
各推薦單位應按下達的推薦指標限額進行推薦。各單位推薦指標另行通知。技術合作類不設推薦指標,每個推薦單位推薦不超過1項。超指標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如確有調整或增加指標需求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并說明申請調整或增加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