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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申報重點和補助費用
發布時間:2021-07-16一、支持重點
圍繞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領域,堅持目標導向、系統部署、集中資源、協同創新,支持開展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優先支持產學研合作承擔項目。
二、實施方式
2021年度省科技重大專項設立五類專項,即技術攻關專項、大別山等革命老區及皖北地區鄉村振興專項、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發專項、定向委托專項和揭榜掛帥專項。本批先行啟動技術攻關專項、大別山等革命老區及皖北地區鄉村振興專項、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發專項項目申報,定向委托專項、揭榜掛帥專項啟動另行通知。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三年(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
三、申報補助費用
1.技術攻關專項項目,按照200萬元/項、150萬元/項、100萬元/項三檔給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發項目,按照300萬元/項給予支持;大別山等革命老區、皖北地區鄉村振興專項項目,按照100萬元/項、60萬元/項兩檔予以支持。
2.省財政資助經費可分期撥款,其中首年度撥款不低于資助總額的50%。
3.由企業牽頭承擔的項目,省在市(縣)先行投入的基礎上予以資助,項目總投入中企業投入不低于60%,省和市(縣)分別按不高于20%給予資助。
四、申報條件和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人才團隊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運行管理規范,科研及社會信用記錄良好。
2.項目申報單位須有一定的研發投入。企業2019年度的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達到或超過2%;高校、研究院所等事業單位2019年度研發投入達到或超過1000萬元。
3.上年度社 保為零的企業(2020年成立的除外)申報項目,原則上不予推薦。2018、2019年所得稅為零的企業申報項目,應提供相關說明材料及企業納稅所在地稅務部門出具的證 明。
4.項目負責人應為申報單位在職或聘用人員(聘用人員需與單位簽訂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項目承擔單位從事研發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6個月);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證有足夠時間投入研究工作,科研及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沒有主持在研省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自然科學基 金項目、后補助項目、績效獎勵類項目除外);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7周歲(按申報截止日計算);超過57周歲的,申報單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項目實施的承諾函(如返聘、延遲退休等)。
5.技術攻關專項項目應符合省科技重大專項申報指南,有明確的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產業化績效目標,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6.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發項目應由我省企業牽頭申報,項目申報單位須在2019年1月1日以后與省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簽訂技術作價投 資、技術轉讓或許可3類合同。該專項旨在將高校、科研院所已取得的具有重大產業化價值的科技成果(新產品、技術、工藝、方法等)進行工程化研發、熟化后,應用到生產實踐中。
7.大別山等革命老區及皖北地區鄉村振興專項重點支持大別山等革命老區及皖北地區的省級及以上農(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牽頭,與省內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報,在上述地區開展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或示范推廣等,申報領域需符合農業領域申報指南。
8.合作申報的項目,牽頭單位應與各合作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明晰各方責任和權利,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資金投入額度以及項目實施形成的固定資產、知識產權的分配等。
9.同一項目當年通過其它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取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項目申報單位(高校院所系指內設學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擔的省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以及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直接補助類項目,近3年內有逾期未申請結題驗收、撤銷、不通過驗收情況的,不得申報。
10.每戶企業限報一個項目;企業承擔有在研省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以及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直接補助類項目(30萬及以下的扶貧項目除外),原則上不得申報。
11.項目申報單位和法定代表人、項目主持人應就單位及個人的科研及社會信用、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提供書面承諾。項目歸口管理部門和單位應履職盡責,對申報材料認真進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