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燦控股有限公司
認證資料 Certification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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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人:王經理
- 所在行業:服務-商務服務-知識產權
- 經營模式:服務商
- 主營產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 所在地:合肥市高新區(柏堰科技園)香樟大道188號國信大廈11樓。
- 供應產品:33
合肥市新能源汽車申報財政補助資金明細
發布時間:2021-06-10申報范圍:
(1)節能減排獎勵、換電站運營獎勵、動力電池回收獎勵申報范圍自2020年11月1日起,截止到2021年5月30日(其中換電站運營獎勵自接入充電運營管理平臺起),相關車輛以行駛證登記注冊時間為準。
申報補助:
(一)《合肥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管理細則(2018年修訂)》(合科〔2018〕115號)申報條款
購車補助:
對單位和個人購買軸距≥2.2米且純電續航里程(工況法)≥25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按照中央財政補助標準1:0.5的比例給予地方配套補助;其他規格類型新能源汽車按中央財政補助標準1:0.2的比例給予地方
配套補助:
地方配套資金含省市兩級資金,中央和地方補助資金總額不超過車輛售價的60%。
1.節能減排獎勵。整車生產企業新銷售的新能源汽車,依據車輛年度實際運行碳減排情況給予一次性減排獎勵,標準為乘用車、物流車、客車減排每千克碳分別給予整車生產企業不高于12元、4元、2元的獎勵。
2.換電站運營獎勵。面向社會提供充換電服務且接入充電運營管理平臺并經具有資質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公共充換電設施,依據實際充電量給予運營商0.6元/kWh的獎勵。
3.單位運營獎勵。對運營新能源汽車的單位用戶,且運營規模不少于100輛的,對其在本市新購買且在本市注冊登記、單車行駛里程達到1萬公里的新能源汽車給予3000元/輛的一次性運營獎勵。
4.個人電費獎勵。對在本市新購買且在本市注冊登記新能源乘用車的個人用戶,給予2000元的電費獎勵(或選擇兌換為“合肥充電”2800元充電費用儲值券),轉讓、過戶外地的車輛不予獎勵,個人用戶當年不重復享受。
5.動力電池回收獎勵。支持企業建立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系統,回收處理本地整車配套及生產的動力電池,按回收電池電量給予不高于20元/kWh的回收獎勵,單個企業不超過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