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濤(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認證資料 Certification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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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認定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2021-03-19蚌埠市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認定管理辦法
第 一章???總則
第 一條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鼓勵和引導企業在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積極開展重大技術裝備創新研制,推動重大技術裝備創新產品盡快進入市場,促進我市裝備制造業產品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特 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重點領域包括:電子信息、節能環保、新材料、生物、新能源、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公共安全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所需的重大技術裝備,以及重大關鍵成套裝備、數控機床、工程機械、重型礦山機械、電工電氣機械、化工機械、冶金機械、農業機械輕紡機械、內燃機、現代儀器儀表、汽車及關鍵系統部件、船舶制造、基礎關鍵部件及其他重點機械等領域。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蚌埠市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以下簡稱“首臺(套)”)是指在我市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由企業通過技術創新,自主研制或者國產化制造的,在原理、結構、性能等方面有重大創新突破的在國內、省內首臺(套、批次)重大技術裝備創新產品,包括成套設備、單臺和關鍵零部件設備。
第四條市經信委、市財政局按各自職能負責首臺(套)認定工作。市經信委負責認定的具體組織工作。
第二章 ?認定
第五條首臺(套)認定工作每年開展一次,由市經信委會同市財政局編制《首臺(套)認定年度申報指南》,企業根據指南自愿申 請認定。
第六條申 請首臺(套)認定的企業和產品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注冊和納稅關系在蚌埠市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管理規范、依法納稅、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事故、具備產品設計及主要關鍵部件的制造、集成能力。
(二)產品屬首次研制成功,市場前景較好。
(三)產品技術先進。首臺(套)在同類產品中應達到國內先進水平。產品技術先進性須通過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組織的專家鑒定。
(四)產品知識產權明晰。申 請單位通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擁有核心技術,或自主知識產權,或依法通過受讓取得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擁有產品注冊商標所有權。
(五)產品質量可靠。通過市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的質量檢測。屬于國家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需具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需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六)成套設備價值在100萬元以上;單臺設備價值在30萬元以上;關鍵零部件在10萬元以上。
(七)產品研制完成時間距申 請認定時間不超過2年。
第七條下列產品不屬于首臺(套)認定范圍:
(一)企業研制的自用設備。
(二)用戶單位定制的無重大技術創新突破的非標設備。
第八條首臺(套)認定程序:
(一)企業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縣區工業主管部門、市財政局提出申 請并按要求上報《蚌埠市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認定申 請報告》(以下簡稱申 請報告)(詳見附件)。
(二)縣區工業主管部門、市財政局對企業上報的申 請報告進行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和《申 請報告》匯總后(一式2份)上報市經信委、市財政局。
(三)市經信委對企業申 請報告進行初審。
(四)市經信委會同市財政局聯合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并邀請市直有關部門參加,對初審合格的首臺(套)進行評審;根據需要可組織專家現場考察。
(五)對通過專家評審的首臺(套)在市經信委門戶網站和蚌埠信用網上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六)對通過公示的首臺(套),由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聯合印發首臺(套)認定文件,予以發布。
第三章 ?管理與扶持政策
第九條認定文件是首臺(套)推廣應用和享受政策扶持及申報國家、省首臺套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列入當年的首臺(套)產品,從市制造強市專項資金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列入當年的首臺(套)產品,屬于政 府采購范圍的,推薦納入《蚌埠市鼓勵采購名優特新產品》目錄庫,同質同價下優先采購。
第十二條市經信委與金融機構建立密切的溝通協調機制,定期舉行對接活動,優先支持列入首臺(套)產品生產企業和用戶單位的融 資項目。
第十三條市經信委負責建立首臺(套)認定專家庫。
第十四條市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對申 請單位和參與認定評審工作的專家進行信用記錄和監督管理。
對弄虛作假或采取不正當手段套取首臺(套)認定的單位,將撤銷首臺(套)認定,追回財政獎勵資金,并在2年內取消申 請認定資格。
參與認定評審工作的專家如泄漏認定產品的技術秘密、非法占有申 請單位的科技成果、出現重大失誤且造成重大損失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市經信委、市財政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