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濤(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認證資料 Certification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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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系人:章先生
- 官網地址:https://www.wotao.com/
- 所在行業:服務-商務服務-認證服務
- 經營模式:服務商
- 主營產品:項目申報,知識產權,工商注冊,高新技術企業
- 所在地: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江鎮南京市江寧區乾德路9號金都科技園
- 供應產品:8
2023年湖北省各地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條件、材料、獎補匯總
發布時間:2023-02-14介紹湖北省企業申報孵化器材料準備、評審條件要求如下,申報參考,需要針對企業分析歡迎聯系項目老師咨詢,武漢市、黃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陽市、鄂州市、荊門市、孝感市、荊州市、黃岡市、咸寧市、隨州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仙桃市、天門市、潛山市各地項目政策搜集分析規劃專業服務。
(1)湖北省級孵化器申報條件
1.孵化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機構在湖北境內實際注冊并運營滿2年,且報送上一年度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孵化場地租賃期應不少于5個年度,且申請認定時場地續租期應不少于3年;
3.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并有不少于3個的資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具有良好的投服務對接能力,簽約合作協議的投機構3家以上;
5.孵化器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擁有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其中,接受創業服務能力相關培訓并取得相關證書的專職工作人員比例達50%以上。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是指具有創業、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創業導師是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專家、管理咨詢專家;
6.孵化器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5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占比不低于30%;
7.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4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3家;
8.孵化器申報期前兩個自然年度累計畢業企業數不低于8家。
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且提供細分產業的精準孵化服務,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的可按專業孵化器進行認定管理。專業孵化器內在孵企業應不少于25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5家;申報期前兩個自然年度累計畢業企業數不低于5家。
(2)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條件
參加本年度申報的孵化機構注冊成立和實際運營起始時間須在2019年10月31日之前;
根據《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國科發區〔2018〕300號)要求,申請科技企業孵化器應具備以下條件:
1.孵化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機構實際注冊并運營滿3年,且至少連續2年報送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1萬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75%以上;
3.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3個的資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占機構總人數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業至少配備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指接受科技部門、行業協會或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專家、管理咨詢專家);
5.孵化器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5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占比不低于30%;
6.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5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3家;
7.孵化器累計畢業企業應達到20家以上。
8.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且提供細分產業的精準孵化服務,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的可按專業孵化器進行認定管理。專業孵化器內在孵企業應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累計畢業企業應達到15家以上。
(3)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材料
1.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認定申報書;
2.運營管理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孵化場地產權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4.上年度填報全國火炬統計材料;
5.上年度開展有特色、有創新的服務工作及突出服務案例1-2個;
6.開展路演、創業交流、創業培訓、技術轉移等服務相關材料;
7.運營管理人員參加過孵化器從業培訓的相關材料;
8.擁有種子資金、孵化資金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如存款、設立孵化資金的文件或與機構合作的提交合作協議);
9.在孵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名稱、入駐時間、聯系人及電話);
10.內部主要管理制度和孵化管理文件(入孵制度、畢業制度等);
11.在孵企業與孵化器(眾創空間)簽署的孵化服務協議或入駐協議復印件;
12.投入平臺的在用的設施設備、開展孵化服務或組織創新創業創造活動過程中產生費用的相關文件(服務內容、費用額度、支出明細等,并提供不少于20%支出票據);
13.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14.在孵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編號(眾創空間可不提供);
15.在孵企業的有效知識產權證書或已申請知識產權的相關材料(眾創空間可不提供);
16.畢業企業(眾創空間可不提供);
17.可以孵化器公共技術服務能力和工作績效的材料(專業型孵化器填寫)
湖北省企業申報孵化器材料準備、評審條件要求介紹到此,各市對政策感興趣的可以直接聯系小編咨詢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