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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報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項目?好處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1-03-26安徽省每年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成功企業都有很多家,2021年成功申報有55家,針對成功申報企業省里獎補資金有100萬元!既然好處這么多,該如何申報呢?又該如何自我管理呢?
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
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管理:
一、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
(一)省示范平臺要不斷提高服務水平,按照“搭建平臺、平臺聚源、資源服務企業”的建設思路,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持續為全省中小企業提供優質的服務。
(二)省示范平臺要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樹立服務導向,集聚服務資源,不斷健全公共服務、市場化服務、社會化公益服務相結合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三)省示范平臺要努力滿足中小企業服務需求,以專業敬業的態度、誠實守信的理念、積極進取的姿態,拓展服務、提升能力,為中小企業提供“可用、可找、可信”的服務。
(四)省示范平臺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加強平臺協作,倡導綠色服務,堅持開放服務,鼓勵共享服務,為提高省民營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及“皖企服務云”品牌影響力而持續努力。
二、進一步健全服務規范
(一)省示范平臺要按照市場化的原則規范開展服務,切實做到“七個不得”:
1.不得冒用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名義對外開展服務;
2.不得發布虛假信息或承諾項目申報通過率、成功率,誘導企業接受服務;
3.不得、出借、出租各類稱號資質;
4.不得虛報、篡改企業數據;
5.不得泄露企業商業秘密;
6.不得開展未取得相關專業服務資質的服務;
7.不得同業相互詆毀、惡意競爭。
(二)省示范平臺認定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未重新認定的省示范平臺,不得再以省示范平臺名義開展服務。
(三)省示范平臺要堅守紀律底線,凈化服務生態,定期對服務人員進行培訓教育。
(四)省示范平臺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和《安徽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省示范平臺聲譽,接受社會的監督。
(五)對違反本通知精神的,各市、直管縣(市)經信局要責令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當年申報補助、獎勵資格,對拒不整改的,報我廳審核后撤銷其省示范平臺稱號,并向社會公開。
(六)對入駐省民營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如有違反本通知精神的,取消其入駐資格,不得申報省示范平臺稱號并向社會公開。
三、有關要求
請各市、直管縣(市)經信局對照本通知要求特別是“七個不得”,對屬地省示范平臺規范服務情況進行一次自查,并于4月5日前將自查報告紙質和電子文件報送我廳企業發展服務處,我廳將根據自查情況隨機開展抽查。
安徽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申報條件:
(一)依法設立、運營兩年以上的獨立法人單位,資產總額不低于200萬元,財務收支狀況良好,經營規范,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技術服務機構、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聯網等面向中小企業提供創業創新服務的企業。
(二)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和必要的服務設施、儀器設備等;有組織帶動社會服務資源的能力,集聚服務機構5家以上。
(三)年服務中小企業100家以上;近兩年服務企業數量穩定增長。
(四)用戶滿意度在80%以上;服務業績突出,在專業服務領域或區域內有一定的聲譽和品牌影響力。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規范的服務流程、合理的收費標準和完善的服務質量保證措施;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服務收費要有相應的優惠規定,提供的公益服務或低收費服務要不少于總服務量的20%;有明確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服務目標。
(六)有健全的管理團隊和人才隊伍。主要負責人要誠信、守法,具有開拓創新精神、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管理水平;從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人員不少于15人,其中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專業人員的比例占75%以上。
第十二條 省示范平臺應滿足以下至少一項功能要求:
(一)信息服務。充分利用信息網絡技術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業查詢的、開放的信息服務系統;具有在線服務、線上線下聯動功能,線下年服務企業數量100家以上;年組織開展的相關服務活動6場次以上。
(二)技術服務。具有組織技術服務資源的能力,具有專家庫和新產品、新技術項目庫等;具備條件的應開放大型、精密儀器設備與中小企業共享;年開展技術洽談、產品檢測與質量品牌診斷、技術推廣、項目推介和知識產權等服務活動5場次以上。
(三)創業服務。具有較強的創業輔導能力,建有創業項目庫、《創業指南》、創業服務熱線等;開展相關政務代理服務;年開展創業項目洽談、推介活動5場次以上;年服務人數150人次以上。
(四)培訓服務。具有培訓資質或在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備案,具有線上和線下培訓能力,有完善的培訓服務評價機制,年開展培訓活動10場次以上;年培訓人數1000人次以上。
(五)服務。年組織開展投對接、企業策劃、推薦和代理等服務活動3場次以上;年幫助中小企業總額4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