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臥濤生產力促進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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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規模!滁州市建設工程瑯瑯杯獎評選申請條件標準和認定補貼流程
發布時間:2021-11-11申報規模!滁州市建設工程瑯瑯杯獎評選申請條件標準和認定補貼流程 滁州市建設工程瑯瑯杯獎評選申請條件范圍是怎樣的?認定獎勵扶持政策包括哪些?認定流程步驟是怎樣的?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介紹說明,需要咨詢申報的個人或者是企業單位都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你解答指導! 滁州市建設工程”瑯瑯杯"獎申報規模標準 一、 房屋建筑工程 (一) 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的單體住宅工程; (二) 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組團; (三) 5000座以上的體育場; (四) 2000座以上的體育館; (五) 1000座以上的游泳館; (六) 10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劇院; (七) 建筑面積5000平方米米以上的辦公樓、綜合樓等單 體公共建筑; (八) 總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的群體公共建筑; (九) 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工程; (十)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或單跨大于24米的工業建 筑工程。 二、 市政工程 (一) 2000萬元以上的城市道路; (二) 5000萬元以上的橋梁及高架道路(交通樞紐); (三) 長度1公里以上的軌道交通工程; (四) 日供水3萬噸以上的供水廠或日處理2萬噸以上的污 水處理廠; (五) 日處理400噸及以上的生活垃圾衛生填埋處理工程; (六) 日處理400噸及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程; (七) 1500萬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工程。 三、 園林工程 (一)工程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的園林古建工程; (二)工程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園林綠化工程。 四、 交通工程 (一) 公路建設工程 1. 公路工程決算總價在2000萬元以上新建、改建、改善和 大修項目; 2. 國省公路建設里程在8公里以上; 3. 三級以上縣鄉公路建設里程在10公里以上; 4. 農村公路建設里程在10公里以上且在1 000萬元以上 的項目; 5. 獨立大、中型橋梁建設項目。 (二) 水運建設工程 1. 5000萬元以上的內河工程; 2. 500噸級及以上的工程; 3. 10公里IV級及以上的內河航道整治工程; 4. IV級及以上的航道樞紐及通航建筑物主體工程; 5. 千噸級以上的船塢、船臺和滑道工程。 五、 水利工程 1. 初步設計批復概算(獨立發揮功能和獨立施工條件的單項 工程概算)不低于2000萬元且主要施工單位合同額不低于1000 萬元的工程。 2. 其它具有創新示范、社會影響較大且工程造價在800萬元 以上工程。 第四條“瑯琲杯”獎評選工作遵循實事求是、好中選優、 嚴格標準、科學嚴謹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瑯瑚杯”獎每年評選兩次,上、下半年各一次, 每年獲獎數量不超過60項。獲獎單位為建設工程的主要承建單 位和參建單位。 滁州市建設工程瑯瑯杯獎評選申請范圍 第二章 評選范圍 第六條“瑯琲杯”獎的評選對象是在我市境內已經建成并 投入使用的各類新建(改擴建)工程。 第七條“瑯哪杯”獎的評選工程分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 工程、園林工程和交通工程、水利工程。 各類建設工程申報規模標準詳見本辦法附件。 第八條 申報“瑯哪杯”獎工程的主要承建單位,是指與申 報工程的建設單位簽訂施工承包合同的獨立法人單位。 (一) 房屋建筑工程,承建了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施工單 位; (二) 市政工程、園林工程和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承建了 主體工程或主要分部工程的施工單位。 第九條 申報“瑯現杯”獎工程的主要參建單位,是指與該 工程的主要承建單位簽訂分包合同的獨立法人單位,其完成建設 工作量應占工程總量的10%以上。 主要參建單位申報不得超過三家,且應是承擔設備、電氣安 裝以及裝飾裝修等主要分部工程的單位。 滁州市建設工程瑯瑯杯獎評選申請條件 第三章 申報條件 第十條 申報“瑯琲杯”獎的工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 符合法定基本建設程序、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 有關節地、節能、環保的規定,積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 料、新設備; (二) 工程在建設過程中認真貫徹執行《工程質量安全手 冊》,落實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標準化要求,過程質量控制符合 標準規范要求; (三) 按規定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經過使用檢驗未發 現質量缺陷和質量隱患,且未擅自改變原設計用途,質量達到本 市區域內同類型工程先進水平。 下列建設工程不得申報“瑯現杯”獎: (一) 不符合國家行業政策、技術標準的; (二) 保密工程或竣工后被、工程質量不能進行復查的; (三) 已經參加過“瑯琲杯”獎評選未獲獎的; (四) 申報工程雖已通過竣工驗收備案,但單體工程仍有甩 項,工程未全部完工的; (五) 申報工程發生過一般及以上質量或安全生產事故的, 或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六) 申報工程在建設期間承(參)建單位因質量安全問題 被行政主管部門記不良記錄或行政處罰的; (七) 申報工程在建設期間承(參)建單位因拖欠農民工工 資,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 滁州市建設工程瑯瑯杯獎評選申請程序 第四章評選程序 第十二條 “瑯琲杯”獎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申報。對于 大型市政、交通、水利建設工程,可分標段申報,也可建設單位 組織,由各標段施工總承包單位聯合申報,聯合申報單位不得超 過五家。 第十三條“瑯琲杯”獎申報程序: (一)制定創優計劃。計劃申報“瑯哪杯”獎的新開工建設 工程,申報單位應制定包括質量目標、創優措施和創優組織管理 等內容的創優計劃,于開工后一個月內將創優計劃報轄區主管部 門。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園林工程報住房城鄉建設 主管部門,交通工程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水利工程報水利主管 部門。各轄區主管部門對納入本地“瑯琲杯”獎創優計劃的創建 項目應實施專項監督,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對含有地基基礎、主體 結構施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進行 不少于二次的中間質量檢查,其它類型建設工程進行不少于一次 的中間質量檢查,檢查可邀請相關專業的專家參加,并有完備的 檢查記錄和評價結論。 (二) 推薦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建設工程,由申報單位根據 工程類別將申報材料分別向轄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主 管部門申報。轄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主管部門分別按 照“瑯琲杯”獎申報條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初審, 并按照“好中選優”的原則,在申報名額指標內擇優推薦。因后期 相關審查不通過而造成申報指標缺額的,不得補報新的項目。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直接管理的建設工程可由申報單 位直接向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進行申報。 (三) 提交審核材料。轄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 主管部門將符合條件的申報項目及申報材料,按工程類別分別提 交市住房城鄉建設、市交通運輸、市水利主管部門。 市級跨區域交通、水利建設工程可由申報單位直接向市級行 業主管部門提交申報材料進行申報。 第十四條“瑯哪杯”獎評審程序: (一)資格審查。市住房城鄉建設、市交通運輸、市水利主 管部門按工程類別對工程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申報條件且申 報材料齊全、規范的,予以通過。 (二)現場復查。 (三) 綜合評審。組織召開評審 會,對各現場復查專家組提交的建議進行綜合評審,采用記 名方式,提出“瑯琲杯”獎項目提名,報市住房城鄉建 設主管部門審議。 (四) 公示。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審議通過的在網 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建設項 目進行復議,必要時組織有關專家現場復查。 (五) 審定。根據公示情況,提請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瑯琲杯”獎獲獎項目提名進行審定。 (六) 發布。對通過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定的“瑯琲 杯”獎獲獎項目,由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公布。 滁州市建設工程瑯瑯杯獎申報獎勵補貼 第五章 成果應用 第十五條“瑯堺杯”獎評選結果納入全市建設市場信用評 價和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范疇。 第十六條 各地、各部門和企業可根據政策規定或合同約 定,對獲獎單位和有關人員給予獎勵。 第十七條 市行業主管部門從“瑯琲杯”獎獲獎項目中按自 愿申報原則擇優推薦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參評省優“黃山杯”獎。 第十八條申報單位存在弄虛作假,或發現獲獎工程存在質 量問題的“瑯哪杯”獎工程,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撤銷該 工程“瑯現杯”獎稱號,收回證書,并公開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