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臥濤生產力促進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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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時間及申報條件流程第5批解讀
發布時間:2021-09-222021年第5批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申報時間是到10月25日之前完成申請,具體的關于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申報條件要求是怎樣的?申報流程步驟是什么?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你在線解答指導! 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申報時間 一、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 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依照《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有關條件和要求,做好2021年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遴選和推薦工作。 1. 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認真組織申請企業編報《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包括申請報告、評價表及必要的材料和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優惠政策執行情況,并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核確認。 2. 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對上報的企業技術中心認真進行嚴格遴選,推薦符合市企業技術中心基本條件的企業。 3. 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須于10月25日之前行文將推薦企業技術中心的申請材料(一式3份)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科。 二、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 根據《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2021年開展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2019年認定的16家市企業技術中心企業須編報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評價表及材料和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優惠政策執行情況。其他年度認定的市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只需報送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 1. 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做好評價材料的編報工作,并對評價材料和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優惠政策執行情況進行審核確認。 2. 各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請于2021年10月25日前行文,將所轄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完成情況(一式3份)報送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三、關于材料要求 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或評價材料,以及鼓勵企業自主創新優惠政策執行情況,均需通過所在縣(區)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審核。更名企業須按照《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規定,提供有關材料復印件及說明(一式1份)。 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條件 (一) 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2年以上,且ifSSSteA在3000碩以t;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 業以及專業技術服務業等新業態、新模式企業上一年度銷售收 入1000萬元以上。 (二) 企業市場定位和發展目標明確,在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發展和競爭優勢,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三) 企業具有比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企業已建立技術中心并正常運行一年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四) 企業重視技術創新,具有技術創新基礎條件,以及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1.具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硏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應不低于銷售收入的4%; 2.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15人; 3.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和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 設備原值不低于200萬元。 (五) 企業在申請梨截±日期前2年W,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1.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岀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2.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3.司法、行政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程序 市企心支術中心實行優勝劣汰、動態調整的運行評價制度。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原則上每兩年組織一次對市企業 技術中心的運行評價,評價材料主要包括市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評價表及其附表和相關的材料(見附件>0非評價年度.市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只需要報送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 評價程序: (一) 數據采集。市企業技術中心應于當年將評價材料報送到所在縣區、市高新區經信部門。評價材料包括《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見附件4 )、《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見附件2)等。 (二) 數據初審。各縣區、市高新區經信部門對市企業技 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進行審查,并出具審查意見報市經濟和 信息化局(材料一式1份)。 (三) 核査評價。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對市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及相關情況進行核査,依據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評價,并形成評價結果和評價報告。 核査方式包括函詢、召開核査會和現場核査等。 評價結果分為優、合格、不合格。 (一)評價得分85分及以上為優。 (二)評價得分65分至85分之間為合格。 (三)評價得分低于65分,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不合格: 1.材料弄虛作假并經査實; 2.逾期拒不報送評價材料; 3.企業科技活動經費支岀額、企業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企業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3項指標中任何一項低于 第五條(四)中規定的低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