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濤科技有限公司
認證資料 Certification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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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業新政!2022-2024年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三年倍增19條獎勵補助政策合集
發布時間:2022-05-07馬鞍山市制造業新政策來了,《馬鞍山市促進制造業三年倍增若干政策》于近期印發,有效期到2024年。政策共包含19條獎勵補助政策,涉及多個榮譽資質項目補助,下面是政策合集,有想要申報其獎補資金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如何申請。 一、擴大項目投 資增量 1. 推動新一輪高水平技改制造。對企業實施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技術改造項目分三個檔次給予補助,當年設備總投入(不含稅)100萬元(含)—200萬元、200萬元(含)—300萬元、300萬元(含)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分別按設備購置金額(不含稅)的5%、8%、10%給予補助(對其中符合"零增地"擴能或"產線填平補齊"的技改項目,直接按10%檔給予補助),單個項目高500萬元,企業所獲獎補與貢獻掛鉤。對于固定資產投 資 500萬元(含)以上技改項目,必須納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對獲得省制造業融 資財政貼息專項資金補助的項目,按省補助標準給予等額補助。對現有企業新上固定資產投 資超過 2000 萬元的產業轉型項目和技改項目,可比照招商引資政策給予獎勵,具體由各載體單位負責落實。 2.加快新建項目落地。對實際總投 資(不含土地相關費用)5000萬元及以上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制造類新建項目,于竣工驗收次年給予補助,補助金額為項目建設期內意連續 24個月的關鍵設備購置發生金額的8%,單個項目高1000 萬元。 3.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對十大新興產業領域企業在我市設立總部、區域總部、研發中心、軟件中心、結算中心、營運中心等,實繳注冊資本10億元以上且在地方完成實際投 資的,高給予實繳注冊資本3%的獎勵,獎勵金額高5000 萬元。對在馬新設外商投 資企業投 資總額超過1億美元(含1億美元),按企業1個年度內實際到位外資金額 2%的比例予以獎勵,高獎勵150萬元。 二、加大企業梯度培育力度 4. 大力培育龍頭領軍企業。對在我市注冊登記的獨立法人工業企業,營業收入(不含外地合并財務報表子公司)首次突破100億元、5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分別獎勵企業管理團隊100萬元、80萬元、60萬元、40萬元、20萬元。 5.大力提升企業競爭力。對當年新認定國家重點"小巨人"企業獎勵3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獎勵2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獎勵1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省"專精特新"企業獎勵5萬元。對當年入選省高成長企業培育庫的工業企業獎勵20 萬元。對當年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40萬元。對當年獲得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未獲省級獎補)獎勵 20萬元。對當年獲得國家、省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示范企業、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未獲省級獎補)獎勵10萬元。對當年獲得國家、省級工業設計中心(未獲省級獎補)分別獎勵 50萬元、20萬元。對當年獲得省級新產品,獎勵企業研發經費5萬元,單個企業高10萬元。對當年認定的省級綠色工廠企業(未獲省級獎補)獎勵 20萬元。對當年參加"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宣傳活動的企業,市財政在省財政補助基礎上按宣傳推廣總費用的30%給予補助,縣區、開發園區按不低于10%給予補助。 6. 鼓勵小微企業上規模。對首次新增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且連續兩年均為規模以上的,分年度獎勵企業總額 20萬元。對首次升規納入核算的信息產業企業獎勵20萬元。 7. 促進企業提升畝均效益。對當年地方財政實際貢獻(當年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所形成的地方所得部分)超 2000萬元,且貢獻增幅超 20%的年度畝均效益評價結果為 A類的制造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按增量部分的10%獎勵企業管理團隊,高100萬元。 三、強化科技創新引領 8.引導全社會加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研發計劃(含子課題)、省重點研發計劃的一項目單位,按項目上年度實際國撥、省撥經費 5%獎勵研發團隊,每個項目高30萬元,每個單位獎勵額高100萬元。對列入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由縣區、開發園區落實政策。對列入省"揭榜掛帥"項目,按省支持力度1∶1配套支持,獎補資金市與縣區、開發園區按現行財政體制承擔。實施市級科技計劃和科技支持鄉村振興專項,對符合條件的高補助分別為60萬元、10萬元。推廣開展長三角科技創新券通用通兌試點,對符合條件的高獎勵30萬元。 9.加強創新主體培育。對當年新認定和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 30萬元。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并在次年完成申報的企業,獎勵5萬元。對當年新增國家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國家和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30 萬元。對當年新增取得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質認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認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名 錄認證的企業,每證分別獎勵10萬元。"三證"齊全的,再獎勵20萬元。支持全市軍民融合重點產業、重大平臺和重大項目(事項),單個項目支持比例不超過總投 資的10%,總額不超過100 萬元。 10.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對本市企業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且單項技術合同成交額超 10萬元,并在我市轉化、產業化的,按其技術合同上年度實際付額,給予10%的補助,單個企業高100萬元。對當年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一完成單位獎勵50萬元,參與單位獎勵20萬元。對當年獲得省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一完成單位的,分別獎勵15 萬元、10萬元、5萬元。企業當年獲得全國創新創業大賽決賽成長組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優 秀獎的,分別獎勵 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當年獲省創新創業大賽決賽成長組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和優 秀獎的,分別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和3萬元,初創組企業獲上述獎勵按減半予以獎勵。對高校和科研院所由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國防、國家安全、國家利益、重大社會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其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由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實施轉移轉化,成果轉移轉化收益全部留歸單位,其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可按不低于 70%的比例對科技成果完成人員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進行獎勵。對本市企業生產仿制藥在國內同品種前三位通過質量和效一致性評價的,每個品種獎勵200萬元(同品種不同規格視為一個品種),非前三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獎勵100萬元。新入駐我市投產藥品生產企業,仿制藥制劑品種通過一致性評價在我市注冊生產的,單品種年銷售額首次達到1000 萬元、2000 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40萬元、50 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11.加強創新平臺建設。與高校聯合創辦實驗室(產業研究院),按工作績效給予300—500萬元獎勵。對當年新增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獎勵 200萬元。對當年新增省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獎勵 100萬元。對當年新增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重點(工程)實驗室、省產業創新中心、省級新型研發機構、院士工作站,獎勵 50萬元。對當年新增(通過復審)的國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當年新增(通過復審)的國家、省級眾創空間,分別獎勵30萬元、20 萬元。在國家、省級績效評價中獲優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分別獎勵100 萬元、50 萬元。在省級績效評價中獲優的新型研發機構獎勵 20萬元。對在國家、省級績效考核中獲秀等次(A類)的生產力促進中心和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分別獎勵 30萬元、20萬元。 四、加快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12.打造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對當年認定的市智能制造標桿示范企業,按照設備投 資額 15%的標準給予補助,單個項曰的禮補助高2000萬元。對企業數字化生產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等智能化改造軟硬件投 資額超 500 萬元項目,待項目正式投產后,按不超過項目設備和軟件投入10%補助,高300萬元(與技術改造、機器人購置等相關政策不重復享受)。對當年認定國家數字化轉型新型能力體系標準評估等級2A、3A、4A、5A 企業,在省級獎補基礎上分別獎勵1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 萬元。 13.大力支持企業發展機器人。對我市列入工業和 信息化《工業機器人行業規范條件》目錄的規模以上機器人生產企業,按照其年銷售收入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1%給予補助,單個企業高 50萬元。對年度購置 10臺及以上工業機器人(自由度≥4)的企業,按購置金額10%給予補助,對年度購置 10臺以下工業機器人(自由度≥4)的企業,按購置金額8%給予補助,單個企業高50萬元。對當年認定機器人省級新產品、工業精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按該產品一個自然年度內銷售額 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高50萬元。 14.加強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每年擇優選取多5個、投 資額超 100萬元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項目,按平臺投 資額的20%給予高200 萬元補助。對當年納入市智能制造(工業互聯網)服務商資源池、年度服務本地企業 10家以上且相關服務年度收入超100萬元(含)的企業,按該部分年度服務收入10%給予高獎勵 100萬元。對當年認定國家、省級試點示范的工業互聯網平臺項目,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當年認定國家、省級試點示范項目(5G和工業互聯網典型場景、新模式示范應用、秀解決方案),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對當年入選工業互聯網安徽資源池的服務商獎勵20萬元。 15.鼓勵工業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對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實際運營的采用獨立組網(SA)模式建設的 5G基站,按基站每年實際產生用電費用20%補助,單個企業高300萬元。對投入達100萬元的新型網絡技術改造建設企業內網改造項目,按設備及軟件投入20%補助,單個企業高50萬元。擇優對各地建設的工業互聯網創新中心、公共服務平臺等按照設備及軟件投入的20%給予一次性獎補,高不超過500萬元。對當年入選省級工業互聯網發展示范區的,獎勵 200萬元。對當年獲批行業或區域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二級節點的建設運營單位,按其設備及軟件投入20%補助,高300萬元。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6.降低企業上市成本。對擬在境內滬深交易 所上市的后備企業,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不含市級配套資金),分四個階段共給予1600 萬元獎勵。其中∶與中介機構簽訂上市服務協議并完成股改的給予200萬元獎勵,企業輔導備案獲安徽證監局受理的給予200萬元獎勵,企業首發上市申請材料獲審核機構受理的給予400 萬元獎勵,企業成功上市的給予800萬元獎勵(鼓勵企業將成功上市階段獎勵按不少于50%用于獎勵企業核心管理團隊)。對擬在北京證券交易 所上市的后備企業,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不含市級配套資金),分階段給予獎勵,其中∶成功在"新三 板"基礎層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成功在"新三 板"創新層掛牌的企業,再給予一次性補助 50萬元;對直接在新三 板創新層掛牌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100萬元;"新三 板"企業轉板北交所上市的,參照滬深交易 所上市標準一次性補齊獎勵。 17.鼓勵企業境外上市或重組上市。對在境外主要資本市場實現IPO且經營主體和納稅在我市的企業,成功上市后參照境內上市標準一次性給予獎勵(以上市前兩年對我市貢獻為限)。對市內企業按規定異地"買殼"或"借殼"境內 A股企業上市后,注冊地和稅務登記遷回我市的,給予企業上市同等金額獎勵。對將外地A 股上市公司遷至我市,視同境內首發上市,給予企業上市同等金額獎勵。 18.支持上市企業再融 資。對我市上市公司實施配股、增發、可轉換債等再融 資方式進行再融 資的,按再融 資額的5%o給予獎勵,單戶每年獎勵不超過100萬元。鼓勵上市公司子公司落戶我市分拆上市,視同境內首發上市給予相應獎勵。各縣區(開發園區)按照招商引資政策條件,在項目落戶、土地供給、資金扶持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