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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蕪湖市各區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政策和認定條件解讀
發布時間:2021-11-19本文新整理了蕪湖市、灣沚區、三山區、戈江區、南陵縣、繁昌區、無為市等地區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政策,供大家參考,有想要申報的朋友再對照蕪湖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看看明年是否能申報,不明白的,可以直接來咨詢小編。 一、蕪湖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政策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支持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打造具有蕪湖特色的創新型企業集群。在省獎勵的基礎上,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首次達到規模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在高企認定獎勵基礎上,再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入庫企業、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企業在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礎上,按市稅務部門認定的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的 10%給予一次性獎勵,高 20 萬元。對列入市"瞪羚"培育企業,按市稅務部門認定的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的 20%給予一次性獎勵,高 50 萬元。 二、灣沚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政策 1.2021年至2023年首次獲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市、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資助資金全額兌現。 2.對于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成功的企業,在市申報資助的基礎上再給予2萬元的申報資助,對給予過申報資助后申報不成功再次申報仍不成功的企業,不再給予申報資助。 3.在省、市、區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的基礎上,對當年通過第 一批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個企業再獎勵5萬元,通過第二批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個企業再獎勵2萬元(第二批才達到申報年限要求的按第 一批獎勵)。 4. 獎勵代理我區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成功的中介機構。全年代理我區企業認定成功數超過上年度且不少于3家的,獎勵1萬元/家;全年代理我區企業認定成功數未超過上年度數或不足3家的,獎勵5000元/家。 5. 區內高新技術企業有效期內遷出我區的,獲批當年遷出的,區科技局不予兌現該企業申報當年市、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資助政策區承擔部分;第二年遷出的,由區、鎮財政 部門扣減該企業已獲得的市、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資助政策區承擔部分的三分之二;第三年遷出的,由區、鎮財政 部門扣減該企業已獲得的市、區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資助政策區承擔部分的三分之一。 三、三山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政策 1、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省高企培育企業在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礎上,給予上一年度研發費用10%一次性獎勵,高 20萬元。對市相關部門推薦申報高企的企業,給予每家 3萬元一次性申報補助。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企在省獎勵基礎上給予 20萬元一次性獎勵。 2、開展"瞪羚"企業培育工作,對市 "瞪羚"培育企業按研發投入給予高 50萬元一次性獎勵。加大對規模以下高企"升規"、規模以上企業"升高"的政策支持,對高企首次"升規"和規上企業首次"升高",在高企獎勵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并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企業,給予新增研發投入 10%補助。 3、對當年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進入市瞪羚企業培育庫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高企培育備案成功的企業給予0.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入庫備案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0.5萬元獎勵。對中介服務機構代理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當年通過認定的本區企業總數達 30家的給予10萬元獎勵,達 20家的給予5萬元獎勵,達10家的給予2萬元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產品,每件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弋江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政策 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支持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打造具有高新區特色的產業戰略聯盟。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圍繞產業發展,對新成立的安徽省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試點)聯盟的牽頭單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繁昌區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政策 1.對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通過縣、市相關部門審核,并上報省廳參加評審的企業,一律補助2.5萬元;對評審通過、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省、市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2.5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每3個年度可享受一次。 2. 新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產品,符合高新技術領域,知識產權權屬明晰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 3.鼓勵企業申報國家、省級科技項目。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省科技重大專項的單位,在省、市補助基礎上,再分別補助50萬元、20萬元。 六、南陵縣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政策 1、對首次認定的高企或連續3次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根據認定指標得分情況,省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市相關部門推薦申報高企的企業,給予每家3萬元一次性申報補助;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企在省獎勵基礎上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在省、市對高企認定獎勵的基礎上,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企每個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備案成功的省高企培育企業給予1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入庫備案的國家 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0.5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僅享受一次);當年新認定的省級高新技術產品,每件給予0.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代理我縣企業認定高企成功數達到5家及以上的中介機構給予獎勵,其中:通過重新認定高企的獎勵0.5萬元/家、通過新認定高企的獎勵1萬元/家。 2、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入庫企業、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企業在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礎上,按稅務部門認定的企業上一年度研發費用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高20萬元。 3、加大對規模以下高企“升規”、規模以上企業“升高”的政策支持,對高企首次“升規”和規上企業首次“升高”,在高企獎勵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促進全縣高企加速成長。 七、無為市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補貼政策 1、加大對規模以下高企“升規”、規模以上企業“進高”的政策支持,對高企首次“升規”和規上企業首次“升高”,在高企獎勵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加大對市外高企的招商引資力度,對市外高企整體遷入的,在享受現有優惠政策基礎上,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2、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省高企培育企業在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礎上,給予上一年度研發費用 10%一次性獎勵,高 20 萬元。對蕪湖市相關部門推薦申報高企的企業,給予每家3萬元一次性申報補助。對新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企在省獎勵基礎上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參加高企認定的企業,其專利達到標準的(僅指獲授權6件及以上實用新型專利)給予1萬元獎勵。 八、蕪湖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分數70分以上;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蕪湖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要求可以咨詢小編,小編10年專注項目申報,可以輔導申報這個項目。